6月4日,为加强红安县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不断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切实履行对律师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针对自查核查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红安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聂凤丽同志组织召开红安县律师行业警示谈话活动。局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股股长吴丽红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何伟、县域内四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及所有合伙人参加警示谈话活动。
在本次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突出问题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及书记在谈话活动中作了深刻检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何伟同志对所有参会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专题辅导,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处罚办法》作进一步讲解。
聂凤丽同志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强调本次律师行业的警示谈话活动是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次谈话警示,各所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下一阶段工作中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理念;二是各所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不能流于形式,主任、书记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执业活动不能与党性和群众的期盼背道而驰。要求各所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这次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加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推动工作上台阶。